近日,笔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2023年第二批暨第二轮第四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日前启动。本次督察共组建4个督察组,分别对南昌市、九江市、萍乡市和上饶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各督察组已于9月1日全部进驻,并先后召开督察动员会。
据悉,此次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,各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正厅级领导担任,成员以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为主,并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人选库中抽调省直有关部门人员、行业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。督察组进驻期间,各督察组将开通举报电话专线和举报邮政邮箱,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。(朱晨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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